关于评选“好女儿、好媳妇、好儿子、好女婿、好伙伴”的通知
各支部: 为了进一步弘扬中华传统美德,全面展示教职工良好家庭形象,学校党委决定在全校开展“好女儿、好媳妇、好儿子、好女婿、好伙伴”评选表彰活动。现具体通知如下: 一、评选条件 1、好女儿、好儿子 尊重老教师;孝敬父母长辈,为父母排忧解难,尽可能地陪伴父母,是父母的贴心人。 2、好媳妇、好女婿 尊重老教师;孝敬爱人父母,为爱人父母排忧解难,尽可能地陪伴爱人父母,是爱人父母的知心人。 3、好伙伴 关心他人,视大家的疾苦为己忧,是大家的解难人;虚心求教,无私帮教,乐于与大家共同进步和成长,是大家的带头人;乐观开朗,亲切自然,是大家的开心人。 二、 评选办法及要求 评选对象:本校教职工。 评选时间:2014年3月8日前,将评选名单交至支部。 各单位要将该项活动向全体教职工进行广泛宣传和动员,采取自荐、他荐等形式挖掘教职工对家人、对同事、对身边人的感人事例,开展自下而上地评选活动,形成争做“好女儿、好媳妇、好儿子、好女婿、好伙伴”的良好氛围。 各支部可按照评选条件,实事求是地从优推荐(每单位各单项评选2名候选人);每名候选人需有40—60字的介绍,并附一张电子生活照。请各单位于3月8日以前将评选结果及电子文字介绍和电子生活照交党支部,或发送至:272660180@qq.com。 华师一附中初中部 201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