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我校2021-2022学年度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
及履职考核的通知
全体教职工:
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及华中师范大学《华中师范大学师德师风考核暂行办法》和《关于做好2021年度二级单位及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》文件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将 2021-2022学年度教职工师德及年度履职考核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考核对象
本年度学校正式在岗在职人员。其中,本学年度新引进人员试用期转正参加考核,只写评语,不定等次,并在考核表备注栏内注明“新进人员”。
中层干部由学校党委组织考核上报考核结果。
选派分校人员由各分校按照总校要求(优秀比例)组织考核,并将考核方案和最终考核结果上报学校,记入个人档案。
二、考核内容
根据个人岗位职责,结合聘期内年度分解任务,以履行岗位职责取得的效果为基本内容,从德、能、勤、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。教职工在本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各单位要慎重考虑其考核等次。
1.有损害党中央权威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。
2.因工作失误、失职造成恶性事件。
3.歧视侮辱学生,体罚学生,损害学生身心健康。
4.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、报刊、社会保险获取回扣。
5.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,参加影响考试、考核评价的宴请、旅游、健身休闲。
6.推荐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,为校外培训机构提供设施或学生信息,参加家长家委会组织的有偿补课。
7.在职称晋升、评优评先、考试考查中弄虚作假。
8.其他严重违反师德规范或触犯法律的行为,在师生中乃至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。
9.需要其他重点考虑的情况。
三、考核结果的确定与使用
1.师德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次:优秀、合格、不合格。
师德考核按照《华中师大一附中初中部师德师风考核方案》执行,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级:优秀、合格、不合格。本学年师德考核优秀比例为30%,年度师德考核优秀者才能推荐为年度履职考核优秀。
学校师德工作小组(党支部和校办)负责师德师风考核的统筹领导和组织协调。各部门、各年级/级部党组织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师德师风考核工作,确定初步考核意见和档次。
2.个人履职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次:优秀、合格、不合格。师德师风年度考核优秀是教职工年度履职考核优秀的必备条件之一,师德考核不合格者,年度履职考核评定为不合格。
按《华中师范大学2021年度目标管理工作考评方案》要求,我校各年级/行政教职工获得年度优秀比例为36%(其中履职考核优秀的比例为18%,记入档案)。由学校人事部门统一计算各级部/处室的考核等级比例人数(见附表)。
3.按照学校有关规定,年度履职考核结果作为工资待遇、职称职务升降、奖惩和合同聘用管理等工作的重要依据。对考核优秀和合格的人员,晋升一级薪级工资;对考核优秀的人员发放一次性奖金;考核不合格、不(未)参加考核和参加考核但不定等次人员,不能享受上述待遇。各单位要加强教职工履职考核,根据学校绩效工资相关文件精神,绩效工资必须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基础上予以核发。
四、考核程序
1.个人自评和集中考核阶段(2022年7月10日前)。
各年级/处室须认真部署工作,组织教职工学习相关文件,明确要求。由教职工本人填写《华中师大一附中年度履职考核表》,正反打印纸质版交至各年级/处室负责人。
后由各年级组织教职工进行集中考核,包括个人述职、群众评议、等次评定等环节。各年级将教师履职考核表纸质版、考核结果统计表(需签字)报送人事办公室,履职考核表电子版以各年级/处室为单位统一发送至邮箱:1104222944@qq.com。(职员考核详见职员考核方案,时间另行通知。)
2.审定公示阶段(2022年8月30日前)。学校审定后将考核结果向本人反馈,并将考核等次在校内进行公示,时间为3天。年级/处室公示不代表最终结果,最终结果以学校文件为准。有异议者可向学校人事部门提请复核,也可向学校相关部门反映。
五、其他要求
1.对于外派人员的年度考核,按照校内要求同步完成。
2.各年级/处室按照考核基数和相应比例评选优秀,不超过应有指标报送考核结果。
3.年度履职考核表将归入人事档案,学校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要求进行整理,以便有效归档,具体要求如下:考核表中的教工编号正确,页面左边留有20—25毫米的装订边,使用A4纸正反打印。
联系人:董玉婷,联系电话:87423338
华中师大一附中初中部
2022 年6月 28日
附件(见群文件):
1、《华中师大一附中初中部师德师风考核表 》
2、《华中师大一附中2021-2022学年教职工履职考核表》(A4正反打印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