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贯彻落实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》 《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》等文件精神,激励全体教师教书育人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学校根据华中师范大学《关于做好2023年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》(华师行字〔2024〕11号)和《华中师大一附中2023年岗位聘用工作方案》(华一行字〔2024〕3号)精神,特制定本工作方案。
一、工作领导小组
组长:江兴隆
组员:李先艳、吴绾茹、叶文娇、周海涛、陈谦
工作办公室电话: 87425702、87427558
二、评议委员会
主任委员:由初中部执行校长担任
副主任委员:由党支部书记担任
委员构成:由在职在岗的副校级干部、教研组长(须取得副高职称)、副高职称教师代表。
三、具体工作内容
(一)中学教师系列设岗数
1.中学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数(含初中部)
专业技术职务 |
正高二级 |
正高四级 |
副高一级 |
副高二级 |
副高三级 |
岗位数 |
1 |
2 |
14 |
16 |
18 |
2.在申报人员符合申报条件前提下,中初级层级、等级岗位不限定岗位数。
(二)聘用对象
聘用对象为截止2023年6月30日仍在职在岗的校内中学教师专业技术人员。
(三)岗位聘用条件
申报条件原则上按照《华中师范大学思政、中小学(幼儿园) 教师和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办法》(华师行字〔2016〕193号)执行,且所有相关业绩成果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。
(注:我校2022年教代会通过了新的岗位聘用办法,须等大学统筹所有系列新的岗位聘用办法,再上会通过执行。)
(四)缺岗聘用程序
1.个人申报及上交材料;
2024年3月8日—2024年3月22日,个人填报申报表(见群文件),上交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(一个PDF文档)。所有材料务必真实可信,如有作假,一票否决。
以上材料均发送至电子邮箱496543765@qq.com,文件夹以姓名+申报层级/等级命名。
2.资格审查和材料公示;
学校于3月29日前完成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的审查和申报材料的审核。对符合条件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在初高中校区内进行公示。
3.校内评议及推荐;
4月初,学校根据华中师大相关要求,在附校办指导下进行学术评议。根据学术评议情况推荐申报人选,推荐名单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推荐参与大学专家学术评议组评议;
4.大学岗位聘用委员会审议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;
5.大学党委常委会审定后,发文聘用。
(五)其他专业技术人员(实验工程、图书/档案资料、会计 /审计、医护等)工作,请相关教工查看华师大各牵头单位网站首页,按程序参与其他专业技术缺岗聘用工作。
四、工作要求
1. 严把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关,将思想政治、师德表现作为 岗位聘用的首要条件。认真做好文件精神的宣传解释工作,严把质量关,确保聘用推荐工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
2. 对聘用工作存在异议的,公示期内可提出申诉。申诉受理牵头部门为学校工会,联系电话为87427558。
华中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初中部
2024年3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