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,提升自我保护意识,筑牢校园安全防线,9月29日,我校八年级全体同学迎来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教育课。湖北省人民检察院“心尖上的检察”小雪姐姐法治宣讲团核心成员、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副主任、中央电视台《法律讲堂》节目主讲人雪芹亲临我校,为同学们带来主题为“法治护航青春 安全伴我成长”的精彩宣讲。本次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,八年级8班、12班、13班同学在演播室现场参与互动,其余班级在教室同步观看直播。
以案释法,明晰边界护安全
在第一部分“嬉闹有边界,出手需谨慎”中,阮检察官通过真实的案例,深入浅出地讲解了“过失伤害”与“故意伤害”的法律责任。她讲述了体育课上因踢球不慎致同学重伤的“过失”案例,以及因口角升级为围殴致人重伤的“故意伤害”案例,警示同学们:“年龄从来都不是违法犯罪的‘免死金牌’!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,绝不是对犯罪的纵容。”她详细阐述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,现场同学听得聚精会神,深刻认识到即使是玩闹,也必须守住法律的底线。
互动思辨,明辨是非守规则
宣讲中穿插了多个互动环节,极大地调动了同学们的积极性。针对“体育课抢篮板致同学鼻梁骨裂”的案例,同学们准确判断出这是“过失”,并指出需要承担责任。当被问及“看到朋友要打架怎么办”时,现场同学响亮地回答“劝他别打”或“告诉老师”,阮检察官对此高度赞扬,称这是“智慧的‘灭火器’”,是真正的“够义气”。在第二部分“勿以恶小而为之”中,通过“偷拿手机”构成盗窃罪的案例和“借用钢笔”的情境判断,同学们清晰认识到“小时偷针,大时偷金”的道理,明白了“不是自己的东西,绝不能伸手”的品德底线。
安全警示,交通规则记心间
第三部分“道路千万条,安全第一条”聚焦交通安全。阮检察官结合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,明确告知同学们:骑自行车需年满12周岁,骑电动自行车需年满16周岁。她通过一名15岁男生骑电动车载人闯红灯导致重伤的惨痛案例,强调这不是限制自由,而是对生命的保护。互动环节中,同学们准确回答出骑行年龄要求,并化身“交通安全小督察”,对“骑车听歌”、“并排追逐”、“抢行过马路”等行为坚决说“不”。阮检察官温馨提醒大家:坚决不骑电动车、骑自行车务必遵守交规、步行不做“低头族”。
反响热烈,线上线下共受益
本次法治宣讲活动内容翔实、案例生动、互动性强,既有法律的严肃性,又充满了教育的温度。演播室现场气氛热烈,同学们踊跃参与互动问答;各班级教室观看直播的同学也全神贯注,认真记录要点。活动结束后,同学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,对法律边界、安全责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,承诺要自觉遵纪守法,用法律护航自己宝贵的青春年华。
此次“心尖上的检察”小雪姐姐法治宣讲团进校园活动,是我校深化法治校园建设、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,为八年级全体同学送上了一份宝贵的“法治成长礼”。愿同学们怀法于心、循法于行,在法治护航下向阳生长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