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通知公告
华中师大一附中初中部2025年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
作者:董玉婷 来源:本站 浏览量:567 发布时间:2025-10-29


为激励全体教职工立足岗位作贡献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根据《华中师范大学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办法(试行)》(华师行字〔2024〕73号),及华中师范大学《关于做好2025年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现就我校中学教师系列岗位聘用相关工作说明及通知如下:

一、中学教师系列设岗数

1.中学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数(含初中部)

专业技术岗位

正高三级

正高四级

副高一级

副高二级

副高三级

岗位数

1

2

15

20

17

2.在申报人员符合申报条件前提下,中初级层级、等级岗位不限定岗位数。

二、聘用对象

聘用对象为截止2025630仍在职在岗的校内中学教师专业技术人员。

三、岗位聘用条件

申报条件原则上按照《华中师范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办法(试行)》(华师行字〔202473号)执行,且所有相关业绩成果截止时间为2025630

四、缺岗聘用工作程序

1. 个人网上申报(10月28—11月9日

岗位聘用系统申报入口为:https://hrs.ccnu.edu.cn/

或登录华师大一站式门户人事综合管理系统岗位聘用中学教师(或其他专技系列)

2.申报中学教师正高三级、正高四级、副高三级人员提交校内审核资料(10月29日--11月5日);

个人填报电子个人申报自查表(见附件1、附件2),上交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(PDF本有目录有页码标注)。所有材料务必真实可信,如有作假,一票否决。

以上材料均发送至电子邮箱496543765@qq. com,文件夹以姓名+申报岗位命名。

申报其他层级等级人员不用提交校内审核资料,以华师大网上申报材料为审核依据,请认真细致填写。

3.申报资格审查和材料公示(11月19日前);

学校完成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的审查和申报材料的审核。对符合条件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在初高中校区内进行公示。

4.校内评议及推荐(11月27日前);

学校根据华中师大相关要求,在华师大国内合作与培训管理处指导下进行学术评议。根据学术评议情况推荐申报人选,推荐名单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推荐参与大学专家学术评议组评议。

5.大学岗位聘用委员会审议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;

6.大学党委常委会审定后,发文聘用。

申报非中学教师系列其他专业技术人员(实验工程、图书/档案资料、会计/审计、医护等)工作,请相关教工查看华师大各牵头单位网站或工作群首页,按程序参与其他专业技术缺岗聘用工作,并加入校内工作QQ群516995178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1. 提高认识,加强把关。严格将师德师风首要要求和第一标准落实到岗位聘用工作中,实行师德失范“一票否决”。各单位须全面审核,确保推荐的申报人符合各项申报条件。

2. 严明纪律,严肃问责。对岗位聘用工作中弄虚作假的教职工,一经查实,取消当年的参评资格,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,记入师德档案,至少2年不得申报高一级岗位。对工作中徇私舞弊、失职失责的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,严肃追责问责。坚决杜绝跑票说情打招呼等情况。对于组织不力、把关不严、违规操作或跑风漏气的单位和个人,学校将严肃追责问责。

六、申诉与受理

对岗位聘用工作存在异议的,公示期内可提出申诉。申诉受理牵头部门为学校党支部,联系电话为027-87427203。

 申报工作联系人:老师027-87423338.

 

02-晋升高级(副高三级)评审条件自查表.xlsx

01-晋升正高四级评审条件自查表.xlsx

华中师范大学2025年缺岗聘用工作文件及通知.zi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