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通知公告
关于2025年市、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
作者:武文文 来源:本站 浏览量:33 发布时间:2025-11-24

一、申报条件

根据《武汉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》规定,申报2025年度市、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应符合以下条件:

(一)课题申请人须具备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的能力;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,不得申报。课题主持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(含)专业技术职称(职务),或具有博士学位。不具备以上条件的,须有两名副高级以上(含)专业技术职称(职务)的专家进行书面推荐。

(二)在研的市、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主持人不能申请新的市、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;在研的市、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1个市、区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申请。凡湖北省及以上已立项的课题,不得申报。请勿一题多报。

同一个选题、同一个单位,只能一个课题组申报。

二、课题申报

(一)2025年武汉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重点课题、一般课题和专项课题。区级课题参照执行。完成时限原则上要求3-5年,专项课题研究一般为2-3年。

(二)申请人根据《2025年武汉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》(附件1),自选课题名称,也可自拟研究课题申报(申报专项课题项目须从专项指南中选择)。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、严谨、规范、简明,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。本年度课题实行限额申报,适当控制申报数量,特别是要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。

(三)贯彻落实中央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》,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,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,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。凡存在弄虚作假、抄袭剽窃等行为的,一经发现查实,取消5年申报资格;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。凡在课题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,除按规定处理外,同时将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。

(四)文本申报所有类别项目须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,集中报送至区教育科研管理部门。市教科规划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。对未成功立项的市级课题,可以区级课题申报。

(五)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9日。为不影响全校的申报工作,逾期不予受理。联系人:武文文,相关资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:wuwenwen@ccnu.edu.cn。

 

【附件1-附件2】课题指南、 材料封面.docx

【附件3—附件5】2025年市级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.doc

【附件6—附件8】2025年区级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.doc